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简介

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于2018年10月25日,办公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63号。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,是黑龙江省机构改革中新设立的机构。

主要职责:

一、履行省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。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。

二、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。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,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。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、专项调查和监测。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。指导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。

三、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。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、权籍调查、不动产测绘、争议调处、成果应用的国家制度、标准、规范,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。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共享、汇交管理等。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。

四、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。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,负责省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,拟订考核标准实施办法。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,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。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,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。

五、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组织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,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,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,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,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,指导节约集约利用。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。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、区域协调、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。

内设机构:

办公室、综合改革处、法规处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(测绘地理信息联络办公室)

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

国土空间规划局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

耕地保护监督处、地质勘查管理处、矿业权管理处、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

执法局、科技与对外合作处、自然资源纠纷调解与信访处

财务审计处、人事处、机关党委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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