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简介

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于2018年11月14日,办公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。陕西省自然资源厅,是2018年陕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《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》,新组建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,整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,以及省发改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,省住建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,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,省农业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,省林业厅的森林、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,统一领导和管理省林业局,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。

主要职责:

一、履行全民所有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、标准规范规程、战略规划政策,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规规章草案、战略规划政策,建立全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、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
二、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。制定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,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。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、专项调查和监测。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。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。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。制定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、权籍调查、不动产测绘、争议调处、成果应用的制度、标准、规范。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。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共享、汇交管理等。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。

四、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。建立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,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,拟订考核标准。制定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,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。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,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。

五、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组织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,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,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,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,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,指导节约集约利用。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。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、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。

内设机构:

办公室、综合处、法规处(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)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

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

国土空间规划局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

耕地保护监督处、地质勘查管理处(省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办公室)

矿业权管理处、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、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

财务与资金运用处、人事处、移民(脱贫)搬迁工作办公室

机关党委、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

环保项目简介 | 本网招聘 | 本网概况 | 联系我们 | 会员服务 | 免责声明 | 网站地图 | 投稿服务 |
政讯通•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•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·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

你问我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