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简介

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,办公地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。

主要职责:

一、履行全民所有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。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,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和办法的监督实施。

二、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。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,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。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、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。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。指导地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。

三、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。制定实施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、权籍调查、不动产测绘、争议调处、成果应用的政策、标准、规范。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。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共享、汇交管理等。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。

四、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。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,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。拟订并实施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,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。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,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。

五、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。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,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。指导并监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。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、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。

内设机构:

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

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、国土空间规划处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

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、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、测绘管理处

执法监督处、财务与权益处、政工人事处(机关党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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